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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2:16  红网-潇湘晨报

  ○今秋起,所有在长沙读书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弟与长沙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另外,普高收费标准比去年有所降低。

  ○公办高中择校实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取消学费项目,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

  ○湖南省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指导新标准出台了。其中,长、株、潭三市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略高于其它市州,三市省级示范园的日托指导价为500元/月;政策允许最高上浮比率为30%,即:最高基准价为650元/月。全托在日托的基础上,允许最高加收180元。这意味着,假期以外的正常开学期间,湖南的公立省级示范幼儿园收费最多可以收取830元/月。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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