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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提交二审
本报讯 (记者周祚 实习生黄楚曦)《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在一次审议稿的规定“医疗机构接到指令后五分钟内出车”的基础上,二次审议稿对急救医疗的反应时间进行了更细化规定:急救医疗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救急、就近的原则,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1分钟内向承担“120”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发出调度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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