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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4:07  舜网-济南时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本院对经过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的下列财产进行变卖:

  位于济南市历下区闵子骞路21号房产(处置面积约9990平方米,不含一楼农行营业面积和土地使用权)。

  即日起60日内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变卖价:2321万元。

  有意购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上述全部变卖价款打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并持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到本院610房间办理相关手续。有多人竞买的,以持全部价款汇款凭证最先到本院办理变卖手续的为最终买受人。

  户名: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建行历山支行;

  账号:5332617863

  联系人:于安

  联系电话:86425195(传真)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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