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市容环卫网获悉,《广州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办法》正在对外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各区要大力推广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因地制宜选择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生化处理等技术。还拟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终端阶梯式计量收费。《办法》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27日~9月5日。
垃圾焚烧还是填埋
要“因地制宜选择”
《办法》中规定,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办法》就提出,在坚持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因地制宜选择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生化处理等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拟逐步建立
有害垃圾独立处理系统
在此次公布的《办法》当中提到,各区应当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排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管理,对已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防止污染环境。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
同时,逐步建立独立系统,收集、运输和处理废日光灯管、杀虫剂容器等有害垃圾。
垃圾处理终端拟阶梯收费
《办法》中第九条还提出,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终端阶梯式计量收费。
广州市城管委垃圾分类处负责人表示,生活垃圾处理终端阶梯式计量收费是针对区政府工作,如果区内垃圾超过一定量,收取费用就会翻倍,比如在垃圾量1000吨内费用为几百元/吨,超过1500吨的费用可能翻倍,但具体收费方案要待管理办法出台后才能确定,“现在在征求意见,目前还没有具体办法。”
他强调,这项收费不是针对居民而是针对区政府,“这是对区政府的工作要求,通过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措施,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此项收费不能转嫁给居民。”
《办法》中提到,市政府将对城市生活垃圾“三化”管理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三化”管理奖励经费。
反馈意见途径:
市城管委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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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0170
电话:81320241
传真:8107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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