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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港所有港区并入厦门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4:40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薛辉

  实习生 王杭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省政府批复同意厦门港、漳州港整合。根据批复,2010年8月31日前将漳州的古雷港区、东山港区、云霄港区、诏安港区并入厦门港,由整合后的厦门港口管理局统一管辖厦门、漳州两市行政区划内的所有港区。同时撤销漳州市港口管理局,组建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分局,具体负责管理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上述四个港区。

  为了促进厦门市、漳州市以港口为平台,实现跨行政区域经济的优势互补、相互对接,2006年1月1日起厦门湾内港口实行体制一体化整合,由新组建的厦门港口管理局统一管理厦门湾内的东渡、海沧、嵩屿、刘五店、客运、招银、后石、石码八大港区。本次厦门港、漳州港实现整合,厦门港的港区达到12个。

  原厦门港港区享受的税费、补贴、口岸通关等各项优惠政策,延伸至原漳州港的所有港区,实现整合后厦门港所有港区的“同港同政策”。

  □相关新闻

  建设陆地港

  可享多项优惠

  

  本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快陆地港项目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部署,将确保武夷山陆港首期工程年内竣工投产,晋江、沙县、龙岩陆港工程开工建设。

  根据《通知》,陆地港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指标给予优先保证。地方政府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为陆地港建设提供土地使用权。陆地港用地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需设定,出让金按所在地土地等级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最低标准》70%执行,并可适当放宽其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期限。

  2010~2012年,在省外经贸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陆地港发展国际物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陆地港规划范围内的配套设施由项目业主投资,陆地港以外的路网管网等配套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要把陆地港连通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的疏港道路建设纳入省交通发展规划,逐步解决陆地港区域与铁路、公路、港口之间运输通道衔接问题。

  《通知》指出,通过我省港口进出口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免收政府还贷普通公路通行费;集装箱运输车辆在我省高速公路上承运陆地港与沿海港口之间、生产企业与陆地港之间的进出口货物实行“递远递减”的优惠计费模式。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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