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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8月30日讯(记者 孟琳达)3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在近期财政部门的资金审查中,发现本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出现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民间非营利组织、私设“小金库”等不规范行为,下一步,这一现状将被“遏制”:今后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利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举办民间非营利组织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实施年度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将依法处理。
“社会力量办学的机构中存在不少问题,小金库现象比较多。”市民政局综合监察处相关工作人员杨冬红介绍说。“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这方面的监管。”杨冬红告诉记者,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民间非营利组织有关事项的通知》。记者采访了解到,有了这个“紧箍咒”,今后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民间非营利组织,需经过很多道“门槛儿”。此外,各级民政部门还将对民间非营利组织进行年度检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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