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春燕)交房2年多,因开发商迟迟办不下房产证,家住黄陂的陈先生索赔,可一翻合同傻了眼:赔偿金额并未附期限。也就是说,即使10年、20年办不下房产证,开发商照样赔偿那么多。“拖1天跟拖10年没有两样,这样的合同条款对开发商有多大约束力?”陈先生说,2008年5月份收房,原准备出租,可没房产证很难租出去,空了两年。按照购房合同上的条款,交房后90天内,若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房产证,对方须按已付房款的1%赔偿。
据悉,陈先生所在的黄陂某小区内,近千户业主均未办下房产证。陈的邻居宋女士,今年小孩要上学,赶着落户武汉,可房产证办不来急坏了。
对此,开发商并不推责,称正在加紧办理,但同时表示按合同,赔偿金不会随着延期长短而变化。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合同中相关格式条款有失公平,仅对卖方违约责任总量约定,而与违约期限无关,导致买方权益受损。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房产索赔须尊重合同,但对于易钻空子的细节,比如房产证延期赔偿,购房者应多加留意,如对格式条款未说清的,可以签订补充条款,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他同时表示,《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也在不断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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