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黄志庆)顺德一治安员驾驶摩托车在路上闲逛时竟起歹意,飞抢一女子手袋但未得手,其后被当场抓获。记者昨天获悉,佛山中院近日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叶某犯抢劫罪(未遂)获刑八年。
据了解,今年24岁的叶某原系顺德区大良街道治安联防队员。据法院查明,今年3月14日凌晨2时许,叶某驾驶摩托车去到顺德区大良街道东苑市场附近,看见一女子谭某背着一个手提袋,带着小孩在路上走,叶某竟然起了抢劫该女子的歹意。之后,叶某趁谭某不注意,伸手去抢谭的手袋。在拖行中,叶某失去平衡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被现场群众抓获。经查,谭某的手袋内有现金人民币1768元;钻石戒指一枚、黄金戒指二枚、黄金项链一条、玉佩一个(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24135元)等物。
近日,佛山中院维持了原审判决,以抢劫罪(未遂)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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