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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柜车拖走婴儿车案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6: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货柜车拖走婴儿车案开庭
货柜车拖走婴儿车案开庭
3个月大的小麟麟被发现时,已经被塘朗山隧道里来来往往的车辆碾成肉泥。

  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香港司机梁冠彪 肇事司机最高可判死刑

  今日,在深港两地都引起广泛关注的香港货柜车拖走婴儿车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专家分析,如何证明香港货柜车司机梁冠彪是否知道货柜车挂上了婴儿车,将成为庭审焦点。

  今日,受害婴儿家属将到庭旁听,据悉梁冠彪家属已经和受害婴儿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具体赔偿数额未透露。本报将对该案继续关注。

  文/记者王纳、高靖

  图/记者骆昌威

  案件回顾

  2010年4月25日上午7时11分许,犯罪嫌疑人梁冠彪驾驶“粤Z/B64港”号牌货柜车行经深圳市布沙路锦航酒店路段,与行人黎云发生碰撞,致使黎云推行的婴儿车及车内婴儿被卷入车底。当日,警方通报追缉,交警刑警等各警种协同侦查,通过媒体滚动式报道寻找线索。当日18时许,梁冠彪驾车回到深圳接受调查,警方出动了大量警力警犬沿线搜索。

  4月28日,公安机关在塘朗山隧道内发现被害人周孟麟尸体残骸。

  5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梁冠彪。

  5月4日,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梁冠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8月31日,该案在深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将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被告梁冠彪。

  检方起诉: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香港货车司机刑事责任

  打瞌睡撞倒路人

  梁冠彪,香港人,今年32岁。初中文化,是香港健豪货柜运输公司司机,住在香港深水埗,在香港有藏有违禁武器等刑事记录。

  根据起诉,2010年4月25日7时许,被告人梁冠彪驾驶车牌为“粤Z/EB64港”货柜车沿龙岗区布沙路由东往西驶经南湾锦航酒店路段时,由于打瞌睡,造成该车失控后车头右侧与路边边坡发生刮碰,再撞倒在路边行走的被害人黎云及其推着的婴儿车,车内有被害人黎云的儿子周孟麟,年仅3个月。黎云被撞到后,婴儿车被卷挂入货柜车车底,梁冠彪没有停车观察便驾驶肇事车继续前行。

  从该案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出,黎云并不是如之前一些报道所说的,是在推婴儿车过马路时被撞倒,而是在路边行走时被失控的汽车刮倒的。

  查看货车后快速逃逸

  根据起诉书,梁冠彪驾车行驶至布沙路汇佳百货路段红绿灯处候灯时,有多名发现险情的群众上前告诉梁冠彪,说其驾驶的货柜车车底拖挂着一辆婴儿车,车上婴儿手脚在活动,还在有流血。

  梁冠彪听闻后下车走到其车后轮处,弯腰察看确认后,漠然起身,期间车底传来婴儿凄惨的大哭声,梁冠彪无动于衷,未采取任何措施,上车驾驶货柜车拖着婴儿车内的婴儿快速逃逸。

  途中,梁冠彪还以左右摆动走S形的方式驾驶,意图将车底婴儿车及婴儿甩掉。

  从此处起诉书可以看到,梁冠彪是完全知道已经挂上了婴儿车,而且当时婴儿尚未死亡。

  婴儿最终被车辆碾碎

  驶至南坪快速特区检查站减速带处,梁冠彪察觉婴儿车还在车底。在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内离南出口约一公里处,婴儿从婴儿车中掉下,后遭大量车辆碾至血肉模糊。梁冠彪驾车驶出塘朗山隧道南出口即将驶入广深高速时,恐怕出境车辆被检查时发现车底有婴儿车,遂停车将拖在车底的婴儿车取下扔弃于路边绿化带里,而后驶入广深高速,于当天上午近8时从深圳皇岗口岸逃至香港。

  发生事故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迅即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开展勘查走访,并通报追缉,交警刑警等各警种协同侦查,通过媒体滚动式报道寻找线索。

  在强大攻势和各方规劝下,当日18时许,梁冠彪驾车回到深圳接受调查,警方出动了大量警力警犬沿线搜索。经鉴定,在找到的婴儿车布垫和在布沙路等处提取的血迹以及在塘朗山隧道内找到的尸体残骸基因型一致,且符合亲子关系认定,死者周孟麟符合被钝性外力作用致躯体碎裂死亡,黎云伤情属轻伤。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冠彪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家属回访:法院就此案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孩子父母将亲临庭审

  昨日,记者致电小麟麟的伯父周先生,周先生表示,尽管梁冠彪受审时一些残酷的事实将浮出水面,但他们仍会选择去旁听庭审。周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但是小麟麟的父母不提还好,一提到孩子就伤心不已。他们也接到了梁冠彪受审的通知,不管真相多么残忍,他们都会去旁听庭审。

  周先生认为,梁冠彪被控故意杀人罪,是罪有应得;如果自己能够选择,他希望法官判梁冠彪死刑,“毕竟我们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孩子这样去了,一家人现在想起来都很难受”。不过他表示:“我们相信法律,也相信法官会依法来判决,让梁冠彪得到应有的制裁。”

  已和梁家达成调解协议

  周先生还向记者透露,法院就此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小麟麟的父母已经和梁冠彪的家属达成了调解协议,不过具体数额不方便告诉记者。他希望此事过去之后,小麟麟父母的生活能够重新开始,“毕竟他们还很年轻”。

  专家解读:四大焦点问题值得关注

  货柜车司机拖婴儿车逃逸一事,经媒体报道后,社会影响极大。对于他这种不顾幼儿死活、漠视生命的行为,受访市民深恶痛绝。梁冠彪对于未停车的辩解是因害怕遇上“撞车党”。其行为究竟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梁冠彪能否被认定为自首?家属给死者家属的赔偿能否为其争取从轻处罚?就上述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学斌博士。

  焦点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

  首先,在撞车逃逸后,路人告知其车下挂有婴儿车,且车内婴儿手脚尚可活动,梁冠彪下车查看确认后,在可以预料到会发生死亡后果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措施,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反而继续开车上路,其主观上有杀人的犯罪故意,本身也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客观上也造成了婴儿被碾压致死的结果。

  焦点二:辩解称怕遇上撞车党能否脱罪?

  对查看确认有婴儿车后还驾车逃逸,梁冠彪辩解称是害怕遇上撞车党。对此,吴学斌认为梁冠彪如此辩解无非是想表示其没有故意杀人。梁冠彪撞的是一名妇女和婴儿车,且其逃逸到下一红绿灯口时,路人告知其车下拖挂着一辆婴儿车,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不能再认为这是撞车党。其次,梁冠彪在行驶过程中,左右摆动走S形路线试图将婴儿车和婴儿甩出,也证实其意识到该婴儿车并非是撞车党。所以,梁冠彪的辩解完全不成立。

  焦点三:可否认定为自首?

  吴学斌认为,自首需要从主动投案和如实交代两方面进行认定,被告是受到公安或检察机关传唤才到场,而不是主动置于公安或检察机关的控制范围内,即使完全交代犯罪情节,也只能认定为认罪态度良好,而不能认定为自首。梁冠彪是接受深圳警方传唤后才到深圳公安机关交代罪行的,尽管是自行前来,但并非其本人主动到公安交代罪行,不能认定为自首。

  焦点四:赔偿能否减刑?

  至于赔偿问题,法官可视作其认罪态度好,而酌定从轻处罚,但同时,法院也需要综合整个案情,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影响力等多方面予以考虑,赔钱不一定就能从轻处罚。

  吴学斌表示,尽管梁冠彪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但因主动交代罪行,并给予受害人家属一定数额赔偿,认罪态度良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可能性较大,但不排除判处死刑的可能。

  网友留言:

  年轻父母应吸取教训

  这个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网友们热论,大多网友都在指责货柜车司机梁冠彪丧心病狂。不过记者发现,案件发生时,有报道说黎云是在推婴儿车过马路时被撞倒的,所以也有一些网友呼吁,父母或者保姆推婴儿上街时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粗心大意。在反思这件事情的时候,这些观点也应该值得我们注意。

  网友FLNN:“4·25案我看了很心疼,我也觉得那个司机不可原谅,但是对小孩的父母来说,我们应该学会推婴儿车上街要注意安全。平时开车上街,经常看见一些人推婴儿车等红灯时,会把前面的婴儿车放在斑马线上面,自己则站在安全岛、安全栏里面。“一辆婴儿车怎么也有六七十厘米吧,几乎就要占了小半边车道了。我们开小车都很担心碰到,开大货柜车就更容易碰到了。每次我看见这种情况,都想上去骂推车的父母或者保姆没心没肺,实在太不注意小朋友的安全了。这次4·25案,希望能给这些父母提个醒,不要自己躲在安全的地方,却让小朋友去冒风险。”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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