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洁)身有残疾的王建萍被丈夫起诉至城关区法院,要求离婚。由于行动不便,城关区法院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不但将庭审移至王建萍的家中进行,法院的一名书记员还帮王建萍分担其女上学的费用。8月30日,王建萍为城关区法院寄来了感谢信。
“那天下雨很冷,但我从心里面感到温暖。”感谢信中王建萍说。王建萍家住东岗镇,因患脊髓疾病,只能靠轮椅活动。今年5月,因长期感情不和,王建萍的丈夫将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王建萍前往城关区法院拱星墩法庭应诉。办理相关手续时,坐着轮椅的王建萍遇到了拱星墩法庭书记员张宗来,张宗来帮她办了手续,而后冒雨推着轮椅将她送回家。张宗来得知王建萍家境困窘,无力承担女儿学费,遂帮王建萍支付了其女下一学期的学费。该案审理期间,城关区法院考虑到王建萍的身体状况,经商议决定将庭审安排到王建萍的家中进行。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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