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陶晓春)为及时有效地调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8月30日上午,榆中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榆中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在榆中县交警大队同时挂牌成立。两个机构同时亮相,在兰州市交警系统尚属首次。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就是为了及时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予以处理,从而方便群众。”榆中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记者同时了解到,经榆中县司法局、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榆中县交警大队8月18日联席会议决定,成立榆中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当日上午,27名来自榆中县司法局、榆中县交警大队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聘为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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