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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监督员:这个焦点找得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07:05  法制日报

  图为15名特约监督员在旁听庭审。本报记者王斗斗摄

  现场

  本报记者王斗斗

  “现在开庭!”

  8月30日上午9点,最高人民法院中法庭内,审判长敲响法槌,西安理工大学与宁夏神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在这里再审。

  与往日不同的是,旁听席上来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等15名特约监督员。

  这是一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申诉人西安理工大学因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庭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宣读抗诉书后,审判长询问:“西安理工大学,你们是否同意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

  申诉人:我们基本同意。

  审判长:神光公司,针对最高检的抗诉意见,请简短提出答辩意见。

  神光公司: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就同一案件两次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合议庭维持原判。

  审判长:民诉法2007年修改以后,对于最高检的抗诉范围作出限制,但对于抗诉次数没有限制。经过合议庭研究,对于最高检再次抗诉我们认为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合议庭认为,本案焦点是西安理工大学是否已经依据合同约定完成技术转让。”审判长归纳说。

  听到此言,旁听席上多位特约监督员纷纷点头,并小声议论说:“这个焦点找得准!”

  随后,合议庭针对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多位特约监督员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他们对法院公开、公正、司法为民的原则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希望有更多机会参加这样的活动。

  本报北京8月30日讯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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