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刘茜通讯员/胡燕妮)昨日,省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2季度对省内流通领域销售鞋类商品质量监测情况。省工商部门在广州、河源、梅州、惠州、阳江等市抽查了34家鞋类专卖店、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销售的鞋类商品120种,抽验样品中近七成鞋不合格。据介绍,这些鞋除了标识不合格外,外观质量要求、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游离甲醛、围条与鞋帮粘附强度、外底耐磨性能、成鞋耐折性能、帮底剥离强度、外底拉伸强度、外底断裂伸长率、鞋跟硬度、勾心抗弯刚度、钢勾心硬度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其中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有2种商品超标,标准要求≤30mg/kg,由“紫金县城文鑫蜘蛛王鞋店”销售的“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男鞋实际检出值为1.2×102mg/kg,是标准规定的4倍;由“紫金县城澳伦皮鞋专卖店”销售的标称“浙江澳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休闲单鞋”实际检出值为1.7×102mg/kg,是标准规定的5.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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