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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孙志浩争女官司裁定 女儿由双方共同监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31日13: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31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艺人贾静雯与孙志浩7月签字离婚后,双方为女儿“梧桐妹”监护权对簿公堂。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31日裁定,“梧桐妹”由双方共同监护。

  台湾“中央社”报道称,贾静雯与孙志浩日前分别向台北地院家事法庭提出离婚及女儿监护权的诉讼,并于7月间签字离婚。贾静雯同意放弃上海房产1/2的产权,孙志浩也放弃对贾静雯财产的请求权,但双方均不放弃对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

  另据台湾《联合晚报》消息,由于孙志浩要将“梧桐妹”带到美国就学,而贾静雯要将女儿留在台湾,未来的照顾恐再生争议,若两人不服裁定内容,可向家事法庭合议庭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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