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8月31日讯(通讯员 周 杰 成 婷)8月30日,湖南省湘乡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周卫华接到来自新疆的电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元供销有限公司的苏先生激动地说:“发票已经收到了,多亏了12366热线帮我解决了沉积两年的难题,维护了我们公司的正当权益。”
2008年,天元公司从湘乡某竹胶板厂购进一批货物,支付3万余元的货款并取得了发票,后因发票上注明的付款单位名称写错了而不能报账,遂将发票寄回要求重新开具发票。可竹胶板厂一直未予理睬,并于2009年5月注销,从而使天元公司这笔货款一直无法入账。公司财务负责人苏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通了湖南国税12366热线。
7月14日,湖南国税12366热线将此事转交湘乡市国税局办理。该局非常重视,马上召集税源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开会,部署任务,经过多方调查了解,联系到了竹胶板厂原法人代表黄某,对此事进行协商,并与天元公司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以黄某妻子的名义在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发票。湘乡市国税局迅速用快件形式将发票邮寄到了天元公司。
稿源:红网 作者:周 杰 成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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