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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门诊治疗有望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01:43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精神疾病的门诊医疗费和药费,有望纳入北京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范围。前日,记者在北京市科委、市卫生局联合主持的《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适宜技术研究》项目启动会上获悉,这一报销计划有关部门尚在研究。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只针对一些贫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在其户籍地提供免费药物,其他的患者,即使有医保,出院后的门诊费用,特别是药费,也只能自付。因此,卫生部门正在积极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希望将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范围。

  此外,北京市卫生局还将在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三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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