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获悉,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创新举报人奖励办法,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可获得追缴赃款金额5%至8%的奖励,实名举报人还可额外获得追缴赃款金额1%的奖励。
昨日,按照上述规定,4名举报人共领取了11500元的奖励。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梁木生说,该奖励办法采取递进式奖励方式,根据追缴赃款金额大小、被查处人员数量和级别高低、刑事处罚严重程度等条件,给予举报人追缴赃款金额5%至8%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报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奖励金额还可增加。为鼓励实名举报,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实名举报人,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额外增加追缴赃款金额1%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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