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姜葳)市发改委昨天公示对丰台区彩虹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每平方米售价基准价格为4980元,受楼层等因素影响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
市发改委在批复中明确,丰台区彩虹家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4980元。装修标准不低于《北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两限房建设技术导则》规定的“廉租房装修项目基本标准”。企业在销售时可按照住房楼层、朝向上下浮动,其幅度不得超过基准价格的3%,分割零售单套整幢(单元)的浮动差价增减代数和为零,即整幢楼房平均价格每建筑平方米不得突破4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