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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治疗费有望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02:07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目前本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将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这意味着今后精神疾病绝大部分治疗费用有可能由医保支付,患者本人不再承担沉重的经济负担。此外,今后本市二三级综合医院将全部建立精神心理科。

  据了解,日前市科委和市卫生局联合启动《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适宜技术研究》项目,利用科技手段,攻关严重威胁本市市民健康十大危险疾病之一的抑郁症。据专家介绍,近年来,精神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目前全市登记的精神病患者有5万多人,医院收治的有6700多人,还有大量患者散居在家庭或社会当中。三四十年之后,精神疾病将发展成为人类发病率最高的一种病。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希望学习外省市的经验,将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的门诊特殊病范围,绝大部分治疗费用由医保支付,患者本人不再承担沉重的经济负担。据介绍,已经有一些外省市实现了精神疾病的免费治疗。过去本市只对一些贫困的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用药,其他患者则费用自付。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对患者是否贫困做出明确界定。

  另据介绍,本市还将在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三级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将来患者在综合医院也能看上精神心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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