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租房何时接受社会申请?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有关公租房申请站点设置和基层工作人员配置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今年四季度内将接受社会申请。
据悉,目前鸳鸯片区“民心佳园”项目已有6栋公租房正式封顶,春节前将交付使用40万平方米、7606套公租房。市国土房管局近日专题研究公租房申请站点设置和基层工作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在主城各区均设置1个以上的申请站点。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各申请站点将设置统一的LOGO标识、受理服务窗口、规章制度宣传栏和申请资料领取点。同时,尽快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工作人员上岗培训,确保今年四季度内接受社会申请。
据了解,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已经完成设计和调试,将于9月内向社会公众开放。届时,市民可网上查询公租房房源、政策、管理机构等信息,实现网上申请。市民对公租房有任何疑问,均可拨打公开咨询电话:63651390。记者 陈富勇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人应为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对申请人有何收入限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申请公租房有哪些程序
登录市公租房网站或直接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将纸质材料提交市住房保障机构指定的受理点;
市住房保障机构委托的单位完成初审;
市住房保障机构完成复审;
市住房保障机构进行公示;
摇号配租;
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
发出入住通知;
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住房情况证明;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配租面积标准如何确定
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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