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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向“龙武”索赔6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02:22  扬子晚报

  6月27日下午6:40,白下区光华路和友谊河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骑电动自行车的一家三口,母子二人遭渣土车辗轧身亡,父亲侥幸逃过一劫。事发后,肇事渣土车司机李斌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本报8月25日A14版《肇事渣土车司机获刑4年半》报道),而肇事车所挂靠的龙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逐出南京市场。昨天下午,死者家属状告龙武公司索要六十余万赔偿的民事案件在白下法院开庭审理,但没当庭判决。

  家属要求赔偿六十余万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事情发生后,死者王某的丈夫孙某单独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后,又连同王某的父母提出了另外一份财产保全申请。白下法院于7月14日当天同时作出了两份民事裁定书,对龙武公司进行了两次财产保全,保全金额都是70万元,共140万。昨天下午的庭审中也有两份起诉书,一份是孙某单独起诉龙武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一份是孙某连同王某的父母一起起诉龙武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两份起诉要求赔偿的金额都是640836元,包含的项目也都一样,死亡赔偿金四十一万余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丧葬费差旅费近三万元。

  对于死者家属的要求,龙武公司负责人王大龙的律师认为精神抚慰金要得太高了,国内没有赔过这么多的。而且,从根本上来讲,龙武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肇事渣土车是挂靠在公司的,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对于挂靠这种关系,如果挂靠的车辆出了事情,被挂靠的公司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此事故造成的后果,其主要责任应该由李斌和雇佣渣土车的春亿公司一起承担。

  “龙武”申请追加一被告

  怎么会又冒出来一家春亿公司呢?在法庭上,龙武公司提交了一份申请书。该申请书中写到,肇事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为王某,王某与龙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有挂靠协议一份,将车辆挂靠在龙武公司名下。肇事车发生事故时,正在为他人运送渣土,运送渣土的承运单位是南京春亿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车辆的实际所有人王某未通过龙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即与春亿公司私下签订了运送渣土的协议。

  申请书中还说,在此次运送渣土过程中,车辆行驶的时间和路线均由该公司指定。且春亿公司并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土石方专业的相关资质,特申请白下法院追加南京春亿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为该案被告,一并分清责任。

  公司老板说肇事司机接私活

  对于春亿公司雇用李斌的情况,庭审结束后,记者询问了龙武公司负责人王大龙。王大龙说,公司为肇事渣土车申领的安全证到6月3号过期,过期后就交到交警四大队了,而出事是在6月27日,在此期间,公司并未为该渣土车申领证件。至于肇事渣土车是如何拿到上路运送渣土证件的,他也很疑惑。而且肇事车肇事时的拖运渣土行为,根本不是龙武公司的活,现在出了事,怎么让龙武公司“埋单”呢,对此,王大龙表示,龙武很冤。他目前正在申诉,希望能尽快得到一个比较公正的处理。本报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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