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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叶青)在典当行淘到纪念金、银币,后来却发现是假的,购买人张某起诉北京某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退还价款两千余元。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张某诉称,今年5月9日,自己到被告北京某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了2010中国庚寅(虎)年纪念金、银币一套,后到总公司查询后得知,该次交易的商品全部是假的。被告辩称,被告和原告之间发生争议的商品是被告处理的绝当商品,不是正常的销售。庭审中,原告要求对这套纪念金、银币的真假进行鉴定。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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