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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市长万庆良的提请,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8月31日审议通过,决定:
免去陈如桂同志的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任命谢晓丹同志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其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杨建城同志为广州市监察局局长;
任命李俊夫同志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现予公告。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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