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荣义
通讯员 邱淑贞
本报讯 昨日,在集美法院的主持下,王某承认尚欠李某劳务报酬4830元,并同意于一个月内付清。
2008年10月,集美人王某雇用其朋友李某的挖掘机在某篮球场工地施工,但未付李某机械台班工资。其间李某多次向王某打电话催讨,但王某却以种种借口恶意拖欠。屡次讨薪无果之下,今年6月,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并不能证明其曾经受雇于王某,更没有办法提供借条之类的证据。李某能提供的仅是一份体现他向王某催讨报酬经过的电话录音资料。在该电话录音中,王某表示,欠李某的4830元现在没钱还。法庭上,王某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最终,经审判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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