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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仲裁委长清分会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04:28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8月31日讯 (记者黄强 通讯员邓鑫)今天,济南仲裁委长清分会正式成立。根据部署,我市其他县(市)区、相关行业也将陆续建立分会。这标志着济南仲裁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全面启动,将使仲裁机构逐步向基层延伸。

  据济南仲裁委工作人员介绍,仲裁本身是一种民间纠纷调解方式,但又有法律和相关规则作保证和支持。在仲裁中,仲裁员和仲裁庭要详细了解纠纷双方的情况,又不受各方观点制约,能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公正、独立判断。仲裁的程序与手续相对简易,费时较短。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与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计划,我市将逐步建立健全仲裁组织机构网络,最终形成仲裁委、仲裁分会、仲裁中心、仲裁联络处“四级机构网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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