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们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报要求,在全省法院系统认真开展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活动。经当地政法委、纪委同意,各中级法院申报,省法院组织考察和研究决定,拟推报以下法院和法官为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对象,名单如下:
一、全国优秀法院候选对象(3个):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兴山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优秀法官候选对象(4名):
李 冲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伍义军(女) 武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升霄 宣恩县人民法院晓关人民法庭庭长
刘杨萍(女)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对象(7名)
文利红(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助理审判员
郑小红(女)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程 军 大冶市人民法院还地桥人民法庭庭长
左树青(女)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思孝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 莉(女)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清华 利川市人民法院团堡人民法庭副庭长
广大干部群众如对以上单位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反映。请反映情况时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并请署真实单位、姓名,以便核查。
通讯地址: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027-87220308
传真:027-8722065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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