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33岁的阿军两年前借给朋友3万元周转,哪知对方却一拖再拖。无奈之下,阿军只好诉至法院,并要求对方支付万余元的利息。记者昨悉,在法院的调解下,阿军的朋友承诺今年12月30日前还款,而阿军也同意免去万元利息。
2008年6月28日,因急需资金周转,阿军的朋友阿涛找到他借钱,并承诺很快就能还款。阿军很快将3万元汇进其账户,阿涛还出具一份借条,承诺在当年7月底还钱。可到了7月底,阿涛却没有丝毫还钱的意向,阿军多次追讨。2008年11月18日,两人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约定阿涛在2008年11月30日前还款3万元,如逾期则向阿军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从当日起支付每日30元的利息,以周为单位支付,直到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可即使下了“狠招”,阿军仍旧没等来还款。今年6月底,阿军向武昌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阿涛归还借款本金3万元,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以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偿还从2008年11月30日开始的借款利息10244元。
近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如上协议。(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叶纯 实习生万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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