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财政局局长、办公室负责人、国资局局长3职,同时兼任5家“国”字号公司的“一把手”,却被指控用入干股的方式涉嫌受贿上千万元。8月30日上午9点30分,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开发试验区原财政局局长董黎明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庭审中,董黎明仅仅承认了自己受贿23万元的事实,而检察机关指控其收受的1180万元的两份“干股”,却被他坚决否认。
在庭审的最后,董黎明称自己工作一直小心翼翼,而且在新站区财政局任职期间也做了不少工作,他只知道自己违反了党纪,看到起诉书后,才知道起诉金额如此巨大,“我都不相信自己有这么大的胆子。”
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