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郭宏鹏刘百军
记者今天获悉,一批自封为“地下出警队”的恶势力团伙被福建省福州市警方摧毁,121名团伙成员被抓。系列案件的侦破缘于5月发生在台江区某酒店附近停车场的一起持枪聚众斗殴案。
警方在侦察过程中发现,该市部分地区存在一个自封为“地下出警队”(也称“地下110”)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专门受雇他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以各种极端手段,插手各类纠纷,充当“地下执法者”的角色,以牟取非法利益。
为有效打击“地下出警队”的违法犯罪活动,福州市公安局分赴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分局和马尾区局,提前介入,随警作战。
7月9日至21日,福州市公安局先后4次组织展开统一抓捕行动,摧毁多个“地下出警队”团伙。
聚众摆场造势为害一方
经查,2010年年初,周某非法注册“朋友信息咨询公司”,纠集索某、王某、刘某等人成立“地下出警队”,专门受雇于人强讨债务。4月至7月17日间,周某受他人委托,纠集索某等人,通过摆场造势、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讨债务达20余万元,其中最大一笔款项达18万元。
5月17日15时许,黄某在颜某等人开设的赌场赌博时,被颜某、林某怀疑耍老千,双方发生纠纷,并约定进行械斗。颜某遂纠集郭某、肖某等10余人,并通过林某纠集了黄某、李某等“地下出警队”成员前往摆场造势;黄某亦纠集郭某、李某等数10个“地下出警队”成员前往摆场造势。5月18日凌晨,双方进行互殴,致多人受伤……
出场费不菲也“吃空饷”
据福州市警方介绍,“地下出警队”团伙成员多为“黑保安”,团伙成员之间多存在同乡或同事关系。这些团伙成员聚居在一起,通过“摆场子”、“列队形”或直接实施暴力等手段,以达到违法犯罪目的。
在长期的摆场造势过程中,已形成一定的潜规则:雇主将需要“出警”的人数告知上线召集人,再由召集人通知其他人员前往指定地点摆场,雇主根据到场人数及现场情况支付“出场费”,通常情况下支付每人100元,有发生肢体冲突的,每人支付200元,在每次结算时,上线召集人往往向雇主多报人数,其中差价便为上线召集人收取,在“行业”内称为“空饷”。
雇主多为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经营人员。地产商、赌场经营者、酒吧老板、讨债公司老板、个体经营者成为雇佣“地下出警队”的主要人员,此类人员往往通过雇请“地下出警队”摆场造势,以达到打击对手的非法目的。
使用轻微暴力或“软”暴力居多。“地下出警队”在接到“出警”任务后,往往在指定地点聚众“摆场子”、“列队形”,他们少则十多人,多则几十人,以示威慑,达到雇佣方的非法目的,同时为使自身免受刑罚,即使使用暴力,也会把握尺度,采取围而不打,打而不伤,伤而不重的方法,这类行为的暴力程度虽然有限,恐吓力却很强,给社会民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
跨区域、跳跃式作案,影响恶劣。多数“地下出警队”不仅在福州市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5个城区有“警”必接,有时也窜到福清、长乐、闽侯、罗源、连江等县(市),涉及的地域较为广泛,影响极为恶劣。
本报福州8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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