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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增“抗准率” 深圳抗诉案逾七成改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07:29  法制日报

  本报深圳8月31日电记者游春亮通讯员徐志勇广东省深圳市一年约有17万余件民事行政审判案件,而全市两级检察院总共才有41名在编民行检察官。怎样才能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让民行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为此在“抗准”上下功夫,着力强化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取得显著实效。

  据统计,2009年,主管检察长率领案件承办人参加审委会讨论抗诉案件13件,10件得以改判,改判率达77%。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王惠玲说,通过参与到法院审委会的讨论过程,不仅能充分表达检察机关的意见,为案件审理提供了新的切入点和思考的角度,使得法院人员正确了解检察人员提出的抗诉理由,同时,审委会的决策也更加全面、客观。检察长(副检察长)的列席,使得抗诉意见更容易被接受和采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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