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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我国因灾年均死亡4300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07:3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31日讯记者陈丽平民政部今天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条例对于全面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几乎每年都发生多次重特大自然灾害。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了诸如新疆等地寒潮冰雪、西南旱灾、玉树地震、南方暴雨洪涝和泥石流、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

  据统计,近20年来,我国因遭受各类自然灾害每年平均死亡约4300人,倒塌民房约300万间。特别是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死亡和失踪人数达8.8万余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近5年来,中央每年安排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0多亿元,专门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以及临时生活救助,平均每年救助6000万到8000万人次。

  据介绍,尽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灾害救助准备措施不足,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灾后救助制度缺乏,救助款物监管不严等。条例的颁布实施,可以有效解决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为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将抓紧出版条例条文释义,举办多期专题培训班,适时召开贯彻落实条例会议、座谈会等,研究制订相关标准和程序,开展调研和执法督导。

  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民政部还要求,各地要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工作规程,推进灾害救助的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条例为核心,以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技术标准为配套,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灾害救助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要对已有的相关地方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理,及时废止与条例精神相抵触的法规和政策。

  据了解,该条例于2010年7月8日以国务院577号令公布,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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