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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评社科优秀人才可自荐

  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昨日,长沙市社会科学优秀人才成果评审委员会、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公告,从今日起,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选暨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据介绍,凡享有公民权利、工作关系隶属长沙市的社科工作者或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的会员,于2009年1月1日-2010年10月30日期间,被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用的有一定学术理论价值或获得了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著作、论文、课题报告和对策建议等均可申报社科优秀成果;凡享有公民权利、工作关系隶属长沙市、科研成果突出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社科优秀人才评选(已获得此称号的社科工作者不得再申报)。

  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和学会、单位科研处、区县(市)委宣传部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个人申报,从9月1日起至10月30日止;集中申报,从11月1日起至11月5日止。可通过www.csonline.com.cn和www.changsha.gov.cn下载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申报者按要求填好相关材料报所属学会、单位科研处或区县(市)委宣传部审查后送市评审办(设市社科联)。第二阶段由市评审委员会组织复审、终评。

  联系地址:长沙市委大楼821室;联系电话:0731-88667445;

  邮箱:kyc445@163.com。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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