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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共同监护”

  本报讯(欣闻)昨日,贾静雯和孙志浩争女风波第一次宣判,判定双方共同监护,法院认为贾静雯跟孙志浩都有相当丰沛的资源,可以照顾女儿,但是无法认定,到底梧桐妹跟父母哪一方比较亲近。不过,孙志浩提出“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是一大优势,所以,法官暂时判定双方共同监护,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孙智浩可以带女儿去美国念书,不过,该案还可以再上诉。

  贾静雯和孙志浩今年7月12日离婚,贾静雯放弃上海豪宅的1/2产权,孙志浩也放弃对贾静雯2600万元财产的请求权,但双方都不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

  法官认为从庭讯查访获知,贾家和孙家对梧桐妹都很照顾,双方都适任女儿的监护人,梧桐妹也对双方存有好感,无法表达比较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因此判定由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

  从法院发出的新闻稿清楚写明,判定两人所生子女,由贾静雯和孙志浩共同监护,理由是因为双方都有丰富的资源和优势,提供子女的完善照顾,但由于孙家提出让梧桐妹到美国念幼儿园的计划,因此让孙志浩担任主要监护人,也准带女儿赴美念书。贾静雯则可赴美照顾,再加上社工访查,实在分不出来,到底梧桐妹和爸妈谁比较亲近,因此虽然双方都反对实行共同监护, 但还是暂时判定共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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