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撤并中小学需征求家长学生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10:23  城市晚报

  今后,无论是学校布局调整、校园建设规划均需向社会公示,征求学生、家长意见,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强制撤并学校。教育部明确规定了学校的人数上限,普通高中原则上不超过3000人,初中和小学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幼儿园原则上不超过360人。各地还需将民办中小学的发展纳入规划布局,严格控制新增高等学校的设置。要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和最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地方。学校建设严禁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严禁过度装修。此外,教育部还鼓励各地利用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据《北京日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