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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首起灭门案李磊被判如数归还56万欠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10:40  国际在线

  正在看守所内等待判决的大兴灭门案嫌疑人李磊,除了面临刑事制裁外,各方民事索赔也纷至沓来,其中之一便是朋友追债。昨天下午,大兴法院黄村法庭一审宣判,李磊被判还债56万元。

  昨天下午两点,法庭对乔先生与李磊之间的借款纠纷案进行一审宣判。因被羁押在看守所内的李磊仍无法到庭,法院缺席宣判。此前法官曾告知李磊,他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法庭审理认定,李磊向乔先生借款,并出具借条,其债务应当清偿。因李磊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内,乔先生提前向李磊主张债权,李磊曾在法官的问话笔录中认可借款的事实,因此法庭判决李磊在10日内还款56万元。法庭还在判决中表示,虽借条约定两年后用房子偿还借款,但因双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因此担保关系并未生效,无法以房抵债。

  宣判后,乔先生未表示是否上诉。据悉,法官在与李磊谈话时,李磊曾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此前,李磊刑事部分的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李磊名下有拆迁得到的3套房和部分存款,但具体的财产明细还未沟通。

  >>庭外追访

  遭遇此事如同“中大奖”

  记者:如果李磊收到判决后,未在期限内还款怎么办?

  乔先生:我也不知道,那么多人找他索赔呢,等着法院强制执行吧。

  记者:既然约定两年后用房子还债,您想过直接起诉要房吗,有房产过户的证据吗?

  乔先生:两年后他要是死了我找谁去?房产过户的证据我没准备,对法律程序不懂,但房本还在我这呢。

  记者:与李磊发生这种纠纷您怎么想?

  乔先生:跟中大奖(几率)差不多,谁能想得到。你说能有什么办法?

  >>专家说法

  案情复杂致执行难度大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俊业说,审判和执行是分离的,因此审判时不考虑被告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这个案件刑事民事交叉,主体人都是李磊,涉及附带民事索赔和纯民事纠纷案,执行难度很大。他称,虽然乔先生的案件先于刑事和附带民事案件宣判,但他优先拿到案款的可能性不大,法院会权衡和综合考虑所有索赔对象的利益。在执行时,如果李磊的实际财产不足以满足所有债权人的债务需求,法院会进行债权登记后按份额分配。(记者王丽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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