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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欧洲时报》:中国废除13 项死刑是务实之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14:57  国际在线

  法国《欧洲时报》文章

  原题:中国刑法野修正冶凸显务实立法思维

  近日,一份中国“刑法修正草案”内容曝光,引起海内外媒体持续热议。西方媒体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其中“废除13 项死刑罪名”捧至“焦点”位置,而国内专家则见仁见智。事实上,尽管取消多项死刑罪名透露出的 “对生命更尊重”的信息不言而喻,但西方媒体无疑夸大了其中的“意识形态”色彩。

  全面细读修正案内容会发现,各项“修正”,体现出中国立法改革与当今中国其他领域的改革一样,秉持的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以贯之的与时俱进的务实思维。

  首先,本次刑法修改一次性废除13 项死刑罪名,引起舆论对死刑问题的再讨论,是极为正常的。有的西方媒体将此举解读为“中国正在回应西方对中国死刑问题的关切”,甚至认为这是中国逐步走向废除死刑的积极信号。但实际上,这并不是、也不可能是此次修法的主旨所在。

  正如许多专家所看到的,此次废除的13 项死刑罪名,是 1997 年所修定刑法之后从来没用过或极少用的罪名。也就是说,取消的是本来就形同虚设、或是今天看来不符合死刑立法精神的罪名。最受西方关注的经济犯罪死刑,却并不在取消的名单内。原因很简单,贪污贿赂罪的死刑问题,是中国社会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当今中国贪腐案频发,而且动辄数额巨大,为百姓深恶痛绝。保留这一死刑,其出发点仍然是务“社会稳定”之实。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死刑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过。但中国人似乎从未从意识形态层面真正接受过西方将是否有死刑与是否文明挂钩的文化。“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朴素文化仍然深深沉积于中国人的血液中。在这一点上,中国人很难接受西方基督教文化的泛人道主义观念。因此,此次取消一些死刑罪名,实际上是以进一步实现社会公正为诉求的与时俱进之举,很难说是中国立法正朝取消死刑目标迈进。

  再者,看一看修正案的其他内容,更可以为这一以“务实”为宗旨的思路做注脚。草案将“恶意欠薪”、“醉驾”、“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等入刑定罪,是对近年来中国发展中遇到的社会问题的回应。打击“欠薪”明显是为农民工撑腰;打击“醉驾”,是因为私家车与年俱增,因此丧失的生命也与日俱增。草案加大对制造假药以及黑社会打击力度,也是有针对性的对突出社会问题的对症下药。

  第三,中国此次修刑法,不但针对性强,以人为本,务实求真,而且如“中国速度”一样,反应快,应对及时。对一些现有 “问题”律条,快速反应,及时修正,也是中国立法改革“务实” 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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