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同方电脑的一个促销员私自销售18台电脑,并把货款据为己有。今天上午,该促销员在大兴法院受审时,对检方职务侵占罪的指控表示没意见。
这名促销员姓海,今年24岁。据检方指控,2009年2月至6月间,海某利用管理、销售电脑的职务便利,私自对外销售同方电脑18台,将款项据为己有。为应付盘查,他还伪造电脑维修检测单,以隐瞒这18台电脑已售出的事实。经查,18台电脑价值6.3万余元。
案发后,海某退赔了全部货款。在今天的法庭上,海某对检方的所有指控及讯问,均表示没有意见。只是在最后陈述中,他请求法庭考虑他年纪小不懂事,且已经退赔货款,希望能对他从轻处罚。 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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