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丽萍)截至8月底,今年本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17017件,其中无证经营1932件。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政府联席会议获悉,本市整顿交通市场秩序,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不但要明确自由裁量标准,杜绝“同案不同罚”,还要有技术保障。
据市交通局局长孙建平介绍,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须全面、客观、公正取证,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本市分别就安装客运出租车专用营运设施、标识的“克隆车”,在公共场所招揽乘客、收费搭载乘客等违法行为制定了证据认定标准,细化自由裁量权限,避免非法客运案件查处中出现“同案不同罚”。
目前,本市在非法营运车辆囤积比较严重的地区设立了18个“专用候车区域”。候车区域增设了一批固定电子视频监控设备,力争10月启动,以便与交通执法部门建立共享机制。
同时,2006年以来所有“黑车”案件纳入执法信息系统,并新增当事人违法次数信息比对功能,“交通执法信息工程项目”目前已报市发改委立项;在出租车上推广使用电子标签技术,有效、快速识别正规出租车和“克隆车”。
此外,整治非法营运过程中暂扣车辆的保管费用——停车费,不应由当事人支付,而由执法机关承担,但市、区两级交通执法部门目前尚无此项财政预算。“建议市、区两级设置财政专项,确保专款专用。”孙建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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