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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过罗彩霞,同样是一种关爱和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17:14  国际在线

  31日,在一番面试后,因“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而轰动全国的天津师范大学毕业生罗彩霞,与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签下劳动合同书,正式踏入媒体圈。紧接着,罗彩霞和电视台记者一起前往春熙路采访火灾现场,开始了自己作为新闻记者的新历程。(9月1日《中国日报》)

  罗彩霞找到工作了。在大学生就业形势如此逼人的当下,罗彩霞得到了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这当然值得可喜可贺,那些社会上关注过、关爱过罗彩霞的公众,也可以将心彻底放下了。只是,在笔者看来,罗彩霞案已然结束十余天了,现在再将媒体的镁光灯聚集在罗彩霞一个人身上,意义已经不大了。

  记得在8月13日,罗彩霞案二审结束时,罗彩霞向媒体发生了这样的声音:这件事至此结束,请不要再关注我了。从起诉到和解,没有人能体味罗彩霞及其家人承受的各方面压力,罗彩霞说,她的奶奶经常坐到天亮。以最快的方式结束此案,是罗彩霞和解让步的最主要原因。现在,案件已经结束,追问罗彩霞是任职到报社还是电视台,是从事教师职业还是进入其他事业单位,早就不重要了。即便有些问题还算重要,重要的也只是媒体的收视率。

  电视台同罗彩霞签订合同的原因是“罗彩霞不畏权势”。这理由,听起来是有些合理。但放到社会大环境中去考察罗彩霞是否不畏权势,则就成了另一个问题。不畏权势,固然可以当作一个人的一份优点来评判。但不畏权势的背后,还有许多层意思,最起码的,便有从骨子里不畏权势和“被不畏权势”两种。当年,小伙王帅也不畏权势,可在“跨省追捕”之后,王帅还是表示“再不发帖了”。更主要的问题是,不畏权势,即便对个人来说是个褒义词,对整个社会来说,却只能算是个中性词。公众与权势作斗争,指望一个人的不畏权势,似乎也只能算是个堂吉诃德式的悲剧人物——我们需要的不是不畏权势的个人英雄,而是需要权势从骨子对公众产生一种畏惧的体制。

  罗彩霞不是明星,不需要发唱片,不需要帮电影卖座,不需要开演唱会,不需要靠曝光率来制造效应。罗彩霞,只是一个只有24岁的小女生,也许因为一些特殊的事件,她成了被全国人熟知的焦点人物,但是,她不该成为电视台的收视率英雄。她即便在电视台工作,我们应该关注的,也应该是她参与制作的节目,而非她个人。就算她参与制作的节目不畏权势了,那么也是节目组全体人员的功劳,而不能拿着罗彩霞一个人进行炒作。

  事件之后,平民主角还应当还原为平民本色。罗彩霞、邓玉娇、王帅、赵作海……这些所有的人,都应该成为平民老百姓。不是说社会遗弃他们了,而是,他们已然不是公共事件的中心了。如果继续对他们保持比较高的曝光率,不仅能浪费掉大量的媒体资源,还是对他们日常生活的打搅和骚扰。因为,现在的罗彩霞不是英雄罗彩霞,而是平民罗彩霞。

  阿木唱到,有一种爱叫做放手。社会若说实现对罗彩霞的继续关爱,只有还原罗彩霞的市民生活,让她平静的生活,平静地享受生活。(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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