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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游船码头安全新规实施 儿童救生衣数不低1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18: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 杜燕)从今天开始,北京新建或改扩建游船码头的设计和管理有了明确的量化标准,比如游船码头儿童救生衣的配备数量不能低于10%等。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地方标准《游船码头安全设置规范》从9月1日起实施,对游船码头选址、平面布置、助航设施、附属设施、消防、救生、电气设施和环境卫生设置了具体标准。

  游船码头选址方面,规范指出应考虑风向和水流流向的影响,游船码头的设计应与河流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景区总体规划相协调;游船码头应设置防滑、消防和救生设备等防护安全设施,儿童救生衣的配备数量不能低于10%,各种护栏的构造不应采用锐角、利刺等形式,游船码头应配置无线手机或无线对讲机,具有遇险呼救报警功能等等。

  消防设施方面,规定码头区内储备油桶、油箱或液化气罐的房屋应采用封闭建筑,建筑物应设防火墙,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露天储备时应设隔离区并置于荫凉处,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及相应的消防设施;设有候船厅的码头区应配备移动式消防水泵及水枪等设施。

  电气设施方面,规定在游人易接触的地方悬挂敷设的电线、电缆应采取穿管等保护措施;引出地面的电线或电缆低于1.8m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游船单位供游人上下及游船泊靠的码头约300个,主要设置于北京河流、湖泊、水库、公园和风景游览区。由于历史原因,现有的游船码头多为游船单位根据各自水域特点自行设计建造,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规范的制定出台,使北京市水域游船码头安全设置的技术要求有了统一标准,规范了北京市游船码头及码头附属设施的设计和管理,提高了码头的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同时,有助于保护水域自然环境,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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