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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推校园保安服务地方标准上下学期间保安须佩五大装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1日21:33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北京9月1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即日起,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服务规范》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有关校园保安服务的地方标准。按规范要求,在上学前和放学后的1小时内,校园保安将穿戴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和对讲机进行安全巡逻,每次负责巡逻的保安员不得少于两名。

  《规范》由北京市公安局起草,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从保安员条件、岗前培训、服务内容等方面规定了校园保安服务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

  按照《规范》要求,在上学、放学时,学校摄像机的监控范围应锁定在校门口。对于证件与本人不一致、拒不交验证件和证明的来访人员,保安员应禁止其入内。如果遇到可疑人员,保安员不能对其进行搜身,应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保安服务提供者和学校应共同制定非法入侵、暴力伤害等案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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