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实施,“科学突出贡献奖”奖金升为100万
本报讯(记者 赵伟)从10月1日开始,科学突出贡献奖将由市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将从以前的50万元升为100万元。昨天,市科委表示,下月起,我市将实施《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我市的科技奖将新增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特别奖,奖励那些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工程、计划、项目等做出显著贡献的公民、组织,奖金为30万元,一、二、三等奖的金额也都比以前翻番,分别达到10万、5万和2万元。
科技创新,人才是关键。对于我市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将补助安家费200万元,引进院士每年在渝工作超过半年的,由用人单位提供面积不少于200平米的住房。
此外,对于来我市的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等人才,可获得安家费100万元。
引进的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可获得30万元安家费。
引进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免征契税。在外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者服务的,购买国产小汽车,可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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