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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年初居民可以申请公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02:32  郑州晚报

  公租房 如何申请?

  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贺明理介绍,对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而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应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上,均分为提出申请、资格认定、轮候供应和签订合同四个步骤。

  家庭申请时,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月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在资格认定方面,二者相同。

  在轮候供应方面,家庭申请的,对于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由市房管部门发放租赁《资格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部门复审后自动生成。并由区房管部门依据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按照《资格证》的顺序号组织申请人进行选房。

  由单位提出申请的,对审核无异议的人员,由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人员名单,编制组合租赁方案后,报区房管部门实施轮候。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区房管部门对辖区内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

  在签订合同方面,家庭申请的,在住房选定后,由区房管部门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单位申请的,在配租对象确定后,由区房管部门与申请单位、新就业职工签订租赁合同,按照组合租赁方案办理入住手续。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今年为公租房试点准备阶段,明年年初接受群众申请。

  晚报记者 胡审兵

  三类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根据公租房办理办法,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

  一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对于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是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郑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目前,本市的低保标准是月收入300元。也就是说,以上三类人群申请时,在收入方面,月收入低于1500元即符合标准。

  公租房 租金怎么定?

  据介绍,公租房的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应对象支付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市场价租金水平的70%以内。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产权性质,实施差别化收取。具有政府产权以及政府委托建设的公租房,按照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商品住房和城中村、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公租房,可以适当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20%,即市场价租金水平的84%。

  贺明理介绍,今年是公租房试点准备阶段,将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如制定公租房轮候办法、申请审批表、公租房租赁资格证、办事指南等。同时,督促郑东新区、高新区和经开区在年内完成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公租房试点建设任务,目前这些区域正在积极立项、找项目;同时,确保航空港区IT产业园年内开工建设38.4万平方米公租房的建设目标落到实处。

  今年10月15日~11月15日,各区房管部门将开展公租房需求调查,全面接受群众的政策咨询和需求登记。

  自2011年起,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和可供房源情况,全面启动公租房申请工作。也就是说,从2011年初起,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公租房。

  2011年、2012年为全面启动建设阶段。同时,力争2011年内开工建设85万平方米公租房,并根据区域需求情况,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和航空港区。

  2012~2015年为公租房建设强力推进阶段。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形成以公租房、经适房和廉租房为主要架构的住房保障体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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