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前可反馈意见
本报讯 (记者陈昕宇)佛山“总部经济第一街”季华路的规划进行调整后,季华路沿线建筑高度将由原先的100~150米调整至200~240米(详见本报9月1日A14版),昨日,记者从规划方案中还了解到,根据经贸部门意见,季华七路北侧沿线规划的加油站将取消。
8月31日起,市民可登录佛山市规划局网站http://www.fsgh.gov.cn//、市规划局禅城分局网站http://www.ccgh.gov.cn//、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查阅相关规划内容,并通过相关渠道将意见反馈给市规划局禅城分局。
公示时间:8月31日~至9月30日。
信函: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
电邮:ghfj@chancheng.gov.cn
联系人:
钟崇正电话:83139630
李海燕电话:838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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