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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招商”一个月骗倒12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04:13  大洋网-广州日报

  ●骗术:租高档写字楼 网上发帖 高利润引诱骗人下订

  ●禅城区法院公布首例网上招商诈骗案

  ●两名骗徒获刑五年半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凌蔚)一个位于佛山的诈骗团伙,通过网上招商的形式,一个月内便骗得来自8个省份12个被害人上当,骗取的款项共计16.5万元;其中两名骗徒在事隔一年后才分别在广州和深圳两地落网。近日,禅城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五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据了解,这是该法院审理的首宗网上招商诈骗案。

  法院:表面做贸易实则骗订金

  禅城区法院查明,一冒名“胡飞飞”的男子,于2008年1月24日注册成立了佛山市禅城区欧迈电子贸易商行(以下简称欧迈商行)。该商行成立后,即通过互联网发布代理加工宝珠笔芯、测电笔等产品信息,以高额利润来吸引客户与之签订《产品加工定做合同》并收取高额的订金和一定数额的技术指导费。

  这家将办公地点设在百花广场42楼,并堂而皇之在网上发布商业信息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将客户的订金据为己有,欧迈商行在验收成品时,以产品合格率过低为由拒绝收货并没收相应的订金,然后说服客户追加订金数额来加工其他产品来弥补损失,达到进一步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2008年2月至3月,陈某飞、罗某燊先后进入该商行工作,他们分别化名“李伟”(或“丁启好”)与“罗海”,扮演技术培训员和成品验收员等角色。据法院统计,就在2008年4月3日至同年5月4日的短短的1个月时间内,陈某飞、罗某燊一伙先后骗取了来自8个省份的12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49万元。

  2008年5月6日,就在他们将要交缴下一期租金的前一天,欧迈商行的所有人员清空了办公场所后,携带诈骗得来的款项潜逃。

  一审:两案犯各判五年半

  2009年3月26日,民警在东莞市将陈某飞抓获;同年7月15日,罗某燊在广州天河区落网。不过仅追回赃款7800元。近日,禅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各判处陈某飞、罗某燊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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