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8月31日从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获悉,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职务犯罪,该院规定,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可获得追缴赃款金额5%至8%的奖励,实名举报人还可额外获得追缴赃款金额1%的奖励。
依此规定,如匿名举报人所举报案件追赃金额为100万元,按8%计算奖励金额为8万元,如是实名举报,则按9%计算奖励金额,则最后举报奖励金额为9万元。如果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奖金可以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20万元。另外,如果在网络论坛上发帖提供线索,经过立案查证查实,并作出有罪判决,可对该举报人进行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