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人民网报道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启动仪式9月1日在南京郊外举行。日本内阁府副大臣平冈秀夫代表日本政府宣布正式启动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平冈在致辞中表示,今天在南京启动销毁,标志着处理遗弃化武工作由挖掘回收进入销毁的新阶段。日本政府今后将继续采取有关措施努力加快销毁进程。
中国政府代表、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在致辞中表示,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希望日方以此次启动销毁为契机,继续加大人力和物力投入,在确保人员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销毁工作进度,早日全面彻底地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
据了解,这次对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的销毁程序将在10月初开始,将历时一年时间,地点在南京郊外。此次销毁工作主要以日方为主,中方进行辅助工作。目前销毁程序的设备安装已经基本调试完成,下一步将进行试运行。日方共有50余人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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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事件震惊中外
2003年8月4日,河南籍民工李贵珍在齐齐哈尔市收购废品时,无意收购了5个日军遗留的毒气弹,随后中毒死亡。还有40多人受害。“8·4”事件发生之后,中国政府先后两次向日本政府提出严正交涉,要求其妥善处理本次事件,重视日本在战争期间遗留在中国的化学武器问题。
日遗化武东北三省最集中
二战期间,侵华日军违反国际法,多次使用化学武器。有确切使用时间、地点及造成伤害情况记录的多达1241例,造成中国军民伤亡高达约20万之众。战败后,日军将大量化学武器掩埋在中国。根据中日双方专家的探测,仅化学炮弹的总数就超过40万枚。
日本方面透露,截至2009年12月,在中国15个省区的58个地点发现了日本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其中以东北三省最为集中,几乎覆盖了中国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和东南沿海的大部分省区。
销毁工作以日方为主体
中国政府一直在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问题上与日方进行交涉。上世纪末,中日两国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日本政府正式承认在中国存在日军遗弃的化学武器。
2000年12月起,日方共实施了22次来华挖掘回收工作,总计挖掘出4.7万枚遗弃化学武器。目前,这些化学武器在中国的临时保管库中保存。
中日双方2009年经过协商,决定于2010年年底前,在南京展开第一次日本遗弃在华化武的销毁工作。日本将作为作业的主体,向中方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支持。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指挥工程学院将担任协助的角色。
据《法制晚报》报道
资料
日军遗弃化学武器
毒气弹
杀伤力:使皮肤大面积溃烂,吸入后会引发肺水肿导致死亡
窒息弹
杀伤力:对咽喉、支气管产生强烈刺激,致使窒息死亡
血液弹
杀伤力:对体内铁离子产生影响,导致细胞无法呼吸,从而致死
呕吐弹
杀伤力:对眼睛、鼻腔等造成刺激,产生呕吐、咳嗽、头痛、胸部压迫感等症状
催泪弹
杀伤力:对眼睛造成刺激,使其产生剧烈的疼痛,如果大量吸入会暂时性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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