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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刑警遭诬告强奸后命运逆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06: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图文:刑警遭诬告强奸后命运逆转
图文:刑警遭诬告强奸后命运逆转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被强奸者”王玲向有关部门反映“诬告”情况的信件

  图为:刘国强至今仍在为案子奔波,身后正是当年事情的起点位置——火车站

  28年前,刘国强还是平顶山市新华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在一个夜晚送一名陌生女子回家后,第二天,刘即被控强奸,后获刑5年。

  刘国强坚称冤枉。两年后,“被强奸者”承认当年系诬告,并当面向正在狱中服刑的刘道歉。可是,翻案仍然搁浅。如今,56岁的刘国强仍坚持申诉,“我没有强奸她,我是清白的。”

  【离奇案发】

  喝多了夜送陌生女

  稀里糊涂被告强奸

  1982年7月4日晚,平顶山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刘国强与两名同事下班后一起喝酒,其间接到指令,须迅速赶到分局“集中行动”。

  喝多了的刘国强,被同事安排先回家休息。因不好意思独自休息,刘国强腰别手枪,骑车到了他分管的火车站。第二天凌晨1时50分许,刘在火车站一黑暗处遇到19岁姑娘王玲(化名)。

  当时那一带频发色诱案,刘国强称,他对王玲进行了询问,得知王玲是在等男友张兴(化名),王说两人当晚看电影后,她本打算让男友送其回父母家。一小时后,张兴还未出现,刘国强决定送王玲回家,并掏出手枪来证明自己的警察身份。

  凌晨3时许,刘国强骑车带着王玲离开火车站。行至湛河公园时,刘国强称要带着王玲“进去巡逻”。因为酒后胃疼,刘在公园里吐了很久,其间,王玲没有离开,仍让刘国强送她回家。

  “她说回去太晚了怕父母打骂,我俩从公园出来后,又走到文化宫里坐到凌晨5点多。我俩谈了很多,我确实说过想和她处朋友的话,还开玩笑说‘让亲一下’,但她说‘去你的’就到一边儿去了,我连手都没碰她一下。”刘国强说。

  可次日,王玲就到市公安局把刘国强告了。在控告信中,王玲描述了一段刘国强强奸她的细节:“他说想和我处朋友,还说要亲我一下,我没让。在文化宫北门旁边的树林里,我俩刚坐到一个石凳上,(我)就被他一把拉了过去,摁倒在石凳的南边强奸了……”

  【无证定罪】

  公安局长拍案怒问:

  没强奸你为啥诬告

  被告发当天晚上,刘国强得到了市公安局领导的“破格”召见。1982年12月31日,刘国强被新华区法院判刑五年。

  不过,刘国强自始至终没有承认强奸王玲,并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名。

  记者在这起“强奸案”的案卷中,找到了王玲的控告信,和警方拍摄的物证图片,有刘国强的手枪、王玲的裤子、文化宫的石凳等。“这些证据没有一样可以证明刘国强强奸了王玲。”河南教育学院法律系讲师王子喜说。

  接连多日,记者在平顶山采访,找到了这起强奸案的多名相关者。孙耀堂当年是新华公安分局预审股股长,由他负责预审此案。孙称,是没啥证据,控告者王玲因为裤头已经洗过,送到北京也没检测出任何东西,“主要是上头已经定了,所以这个案子我们当时审也是走走过场”。

  当年的新华公安分局局长李天成,如今早已退休在家,他说:“当年公安队伍对作风问题管得特别严,你一个刑警黑灯瞎火把一个女孩带出去几个小时,咋说也不正常,当时轻判五年就是考虑到没证据,再加上后来那个女的也站出来说她没被强奸。”

  李天成到现在还记得1984年王玲到他办公室“翻案”时的情景,他气得拍着桌子大恼,说:“既然没强奸你,你为啥诬告刘国强,你赶紧到法院去给人家纠错去。”

  【真相揭开】

  “被强奸者”到监狱向“强奸犯”道歉

  1984年,受害者王玲自称经受不了“内心的煎熬”,站出来向有关部门反映“诬告刘国强”的经过。此时,刘国强已服刑近两年。

  王玲在这份抬头为“尊敬的市各级政府”的信件中写道:“我在无奈的情况下,错告了刘国强……我愿向政府检查,并向刘同志赔礼。”

  王玲称,事发那一夜过后,她在女同事家睡到上午8点多,去电影院找钥匙,见到男友张兴,就说了发生的事。“可他说:你一夜没回家,肯定没干好事,你去告他强奸你了。我不去,他就在大街上打我,把我打得口流血……在他的暴力和逼迫下,我出于无奈,才同他一起到了公安局,我哭得说不成话。张兴就拉我到他住的地方,逼着我写材料。我不写,他就用皮带抽我……在他的诱骗威逼下,我违心地抄写了那份丧尽天良的假材料。”“事过不久,张兴就借刘国强的事同我断绝关系,我这时才醒悟,告刘国强是张兴事先设计好的,为的是甩掉我。”王玲在信中称。

  这封信的落款是1984年7月31日,此前的5月5日,王玲已将同样内容的信和记录自己陈述的录音带送给了公检法等部门。但不知为何,王玲的信件未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后来,王玲找到正在劳改的刘国强,除交给刘向有关部门反映的信件及录音带外,还当面道歉,说对不起他。

  【悲剧继续】

  “刑警”妻离子散拾荒过活不忘翻案

  服满5年刑后,刘国强出狱,此时他已是妻离子散,不得不四处流浪。

  其间,刘国强步行4个多月到了四川,而后辗转甘肃、北京。其间,他拾过荒,打过零工,还因为在建筑队当小工摔断过肠子,但申诉的想法从未停止。

  刘国强不间断地向各级部门写信,但信件都如石沉大海。

  2009年,事情有了一点转机。当年6月,回到平顶山的刘国强把案件情况及王玲写的信提供给了当地律师高好民。高好民刚开始并不看好这个案子。但当月,当高好民带着平顶山恒信公证处的两名公证人员找到王玲时,王玲的第一句话就是:“是的,这个案件是假的,刘国强是被冤枉的。”

  王玲已是一名大二女生的母亲,她说以为刘国强的案子早就重新审理了。

  6月23日,王玲赶到高好民的办公室内,当着公证人员的面,重新做了一份询问笔录,证实了当年那封信及录音的真实性。拿着这份公证书及相关材料,2009年,刘国强向新华区法院提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

  2009年12月16日,新华区法院驳回了刘国强的申诉,称刘国强提供的证据与事实不符,申诉理由不能成立。

  该院一名副院长称,刘国强取得的证据不是当事人王玲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他们调查时,王玲又否定了此前的说法。高好民则透露,曾私下与法官接触,法官称已意识到该案缺少证据的瑕疵,但要在市一级纠错的话难度太大,赔偿倒不怕,主要是追责太难,所以只好让他到上级法院去申诉。

  如今,刘国强的再审申请书已经提交到了河南省高院,而在公证书上签过字的王玲则不愿再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在西平县找到王玲的前男友张兴,张承认确实因为生气打了王玲,但关于控告信,“我没逼她(王玲),是她自己写的。”

  对于当晚所看的那场电影,张兴和王玲的回忆是一致的,是《第三个谋杀者》。

  (据《大河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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