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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高速百公里无加油站车主起诉要求退还通行费赔偿拖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2日07:29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邓新建

  高速路除了“不高速”引发争议外,最近广州又传出新的消息:新的加油服务区还没开业,旧的加油站却已拆除近一年,全长122.8公里的广深高速公路中途无油可加,导致广州车主被迫将车拖出了高速路。为此,该车主一纸诉状将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深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一半的通行费用35元及赔偿拖车费290元,共计325元。

  该案的原告、从事律师职业的赵绍华告诉记者,7月21日晚10时许,他驾车从深圳经广深高速公路回广州。在走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路程时,发现车的汽油所剩不多了,而到广州却仍有近80公里路程。当他将车开到该高速公路上原来唯一的新联加油站时,却发现该加油站早已不再营业,甚至连加油机都拆光了。因不知道哪里有加油站,赵绍华只能寄望于车内剩下的汽油,但不幸的是,汽车在高速路上因为汽油耗尽而抛锚。赵绍华不得不拨打“122”叫来拖车,将车辆拖至广氮出口加油站,广深公司下属的广州路政所向他收取了290元的拖车费用。

  赵绍华认为,按照高速公路工程设计的相关行业标准,高速公路每隔60公里就应当设置一个服务区,提供加油等基本服务。既然广深高速无法符合要求,就应当减免服务收费。

  该诉讼已经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据悉,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在广深公司调研时指出:“广深高速全程没有一个加油站,就是服务不到位,应考虑暂时降低该高速路的通行费。”

  对于孟浩的建议,广深公司副总经理黄礼佳则表示:“价格的高低是政府部门说了算,不能说收就收,说免就免,到底是不是服务设施不完善,要由政府部门来验收。”

  “因为加不到油,导致车主叫拖车,这个拖车费用应该全免。”孟浩又向广深公司提出建议。黄礼佳的回复是:拖车服务的经营权不在高速公路,是由公路交警负责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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