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9月2日讯(通讯员 胡毅 田玥 龙浩)一场交通意外,仅仅造成当事人轻微的软组织挫伤,其子知道父亲伤情却要求外地司机赔偿20000元,最后得到10500元。近日,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胡某。
4月25日,湖北省公安县的张某驾驶的大客车行至209国道沱江镇王家寨一水塘处时,将胡某父亲擦倒受伤。
事发后,胡某及其弟弟聚集多人阻碍凤凰县交警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将张某的大客车扣留到一修车厂。胡某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其伤情为头枕部软组织挫伤。
当天夜里,胡某明知其父亲胡某伤很轻,不需继续住院治疗,几百元的补偿也已经足够,却要求张某赔偿2万元。
最后,经过讨价还价张某补偿了胡某10500元。次日,胡某就出院,共花去医药费971元。
稿源:红网 作者: 胡毅 田玥 龙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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